当前能够做的,笔者认为,可以在滨海新区先试行放开金融行业的准入管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具体来说,有以下几
点:
1.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金融机构,包括民营银行、钱庄、当铺等,鼓励产业基金、私募基金、定向集资和风险投资基金等直接
融资形式的发展。
2.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集资去参与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他们以不同形式的投资组合去购买一些大
型国有企业的股份。
3.在滨海新区设立真正的创业板股票交易市场,大幅度降低上市门槛,IPO以备案制代替审核制。
更重要的是应该从试点当中摸索出一套民营金融行业和直接融资的管理模式和法律框架,总结经验,迅速在全国进行推广,为中
国金融改革趟出一条道路。这才是天津滨海新区作为金融改革试点的意义所在。如果试点能够顺利进行,将是所有民营企业的福音,
是所有创业者的福音,也是中国经济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