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昨日通过了其首部《反垄断法》,该法律自首次提议距今已有近14年时间。此举显然旨在鼓励公平竞争,但许多外国投资者担心,该法律将把他们挡在这个全球增长最快市场的门外。
这部新法律允许中国政府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根据中国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去年发布的规定,中国政府已经拥有了这方面的权力。
“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该规定将如何应用也未得到阐明,”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昨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问题进一步突出体现在该法律强调对特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行业的保护上。”
不过,这部新法律还是首次涉及了“行政垄断”的内容——对于一个国民经济中很大一部分(尤其在能源、电信、媒体和资源等支柱性行业)被国有垄断企业主导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中国最有破坏性的垄断行为来自政府在经济中滥用行政权力,”上海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管理合伙人叶德华(Edward Epstein)表示。“这在中国很久以前就是公认的事实,但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政界没有意愿解决该问题,这就是该法律花了这么长时间才通过的原因。”
美国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Wilmer Hale)驻北京的管理合伙人莱斯特•罗斯(Lester Ross)表示,中国已出台众多保护多数国有垄断企业的其它法律法规,但《反垄断法》“为最终废除政府垄断创造了法律依据”。
目前,中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尚不完备,其中多数更是早在1993年便通过的法律,并未恰当解决商业垄断的问题。《反垄断法》将于2008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