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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产商进入资本时代
8月15日央行出台新政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这是今年以来中国第六次、去年以来第九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信贷政策不断收紧,让对资金要求十分高的房地产企业遭遇了一次严峻考验。近期,浙江房地产企业正蠢蠢欲动,加快步伐,通过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向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定向增发 近日,浙江首家在内地首发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广宇集团通过挂牌方式竞得杭州市杭政储出(2007)36号出让地块,成交土地占地面积58715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为4.98亿元,容积率内建筑面积117430平方米;雅戈尔也以14.7亿元的天价竞得杭政储出[2007]2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尽管资金和土地储备直接反应企业的实力和潜力。然而房地产企业也遭遇到了尴尬局面:一方面信贷紧缩,另一方面,近期房价和土地价格都在急剧飙升,频频拿地对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综合各种融资方式,众多房地产企业做出了一个选择:通过定向增发的形式向资本市场融资。实际上,进入资本市场也是目前众多大型地产公司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 莱茵置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布了定向增发公告。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拟以4.41元/股定向增发1.3亿股购买莱茵集团资产,实现莱茵达集团房地产业务整体上市。 由于最初通过借壳上市,莱茵达上市之初并未分享到资本融资的成果,相反,集团公司还需要为借来的壳提供比较多的支持,以改善基本面。“但是从长期发展来看,大股东借壳的最终目标还是为了能够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浙江省证券与上市公司研究会秘书长汪炜分析,莱茵达集团将母公司房地产业注入上市公司的决定也是大势所趋。 莱茵达集团董事长高继胜比较早就意识到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必然性。他说,房地产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是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高度密集的产业,谁的资本量大,领域面广,谁就是这个行业的“老大”。任何一个产业,在初级阶段,肯定是“千军万马”竞争的局面,发展到后来,必然是“诸国争雄”和“天下一统”的结果。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也将不断地向少数企业集中,“而促使它向少数企业集中的只有资本的力量。” 除了莱茵置业,由浙江企业耀江集团控制的的上市公司海德股份也通过定向增发的形式进军房地产业。去年12月,海德股份就公告称,以定向增发7740万股流通股的方式购买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平湖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述股份以每股4.07元的价格折算约为31501.8万元。 本次增发完成后,海德股份总股本将从发行前的1.512亿股增至2.286亿股。同时,耀江集团直接持股数将从发行前的0股增至7740万股,实际控制的股数将从发行前约3278万股增至约110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8.20%。 海德股份表示,平湖耀江置入后,有利于促使公司逐步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务,也有利于将公司打造成耀江集团房地产业务上的旗舰企业。 今年3月份,美都控股也发布了定向增发的消息,增发收购完成后,美都集团的房地产业务同时进入上市公司,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上升为二级,因此在区域开发的空间将会大幅度打开。 整体上市 除了定向增发,浙江一些具备相当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也加快了上市步伐。 2006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复苏的大好形势,使房地产公司从证券市场上筹资的可能性大大加强。而上市无疑是众多企业竞相追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融资策略。 跟随浙江第一家在香港上市公司——绿城集团,广宇集团也在A股IPO成功上市。而包括滨江房产、旅游房产、坤和建设等近年市场表现比较不错的房产企业,目前都已经表示在积极筹备上市。 从新湖集团的丰厚收益中,浙江上市公司或许可以得到最直接的启示。 2006年9月,G中宝拟向新湖集团发行12亿A股,将新湖集团旗下分布在浙江、安徽、江西、江苏、辽宁等地14家房地产公司价值38.52亿元的资产打包上市。按照当时收购价格,每股成本仅为3.21元。增发消息公告后,中宝股价从当时的仅5元多,达到今年7月31日的17元多,一年不到时间里资产增幅高达240%! “其实,房地产企业对资本市场的青睐由其本身的特性决定。”浙江省证券与上市公司研究会秘书长汪炜分析,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最关键的是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而银行来源却是间歇性的,并且银行太多,还会令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又恰逢宏观调控的政策面影响,紧缩对房地产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因此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是方向,其中最好的融资方式莫过于资本市场。” 随着房地产企业上市的环境相对前两年有所宽松,再加上A股迎来黄金牛市,在汪炜看来,现在的中国已进入资本时代;在这样的环境下,一家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如果不能有效利用资本融资这一手段发展自己,在竞争中就不具有任何优势。 对此,中信金通证券首席分析师钱向劲也颇为赞同。他分析,定向增发和资产注入在今年以来特别热,这主要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副产品。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上市公司和股民的利益趋于一致后,大股东愿意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尤其是母公司实力强大的上市公司,将优质资产注入,无疑将给上市公司带来价值重估和业绩增长的预期。“这些公司定向增发项目都已进入收益期,不需要早期漫长的开发投入,注入后经营业绩上去,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也较快,必然得到投资者的追捧。” 除了定向增发和整体上市外,对于开发周期长,投资额大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发债相较于配股或可转债,不会稀释公司股权,也不会摊薄现有股东的回报,所以发行企业债券也是一个好的融资方式。2007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企业债发行开闸放水。而随着公司债发行主体的扩大以及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和风险控制意识的增强,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又将多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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